本《个人资料保护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说明归巢之路(“我们”)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客户个人资料的依据。本通知适用于我们所持有或控制的个人资料,包括由我们委托其他机构为我们目的而收集、使用、披露或处理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
“客户”指曾通过任何方式联系过我们,以了解我们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或已与我们签订或有意与我们签订商品/服务合约的个人;
“个人资料”指与客户有关的数据(无论是否真实),该客户可通过该数据本身或结合我们拥有或可能拥有的其他信息被识别身份。
个人资料的收集、使用与披露
(a) 该资料是由您本人或您正式授权的第三方代表(以下简称“授权代表”)自愿提供,并且在提供之前,您或您的授权代表已被告知资料收集的目的,且您或您的授权代表已书面同意我们为该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或
(b) 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或其他法律,在无须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收集和使用该资料。
若我们需收集额外的个人资料,或将您的资料用于未事先通知的其他用途,我们将在法律许可或授权范围之外,先征求您的同意。
(a) 履行我们在提供您所要求商品和/或服务过程中或相关的职责;
(b) 验证您的身份;
(c) 回应、处理和办理您提出的查询、请求、申请、投诉与反馈;
(d) 处理付款或信用交易;
(e)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为守则、指引或规则,或协助任何政府和/或监管机构进行执法或调查;
(f) 用于您在提供资料时所陈述的其他目的;
(g) 向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包括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代理商,以及新加坡或海外的相关政府和/或监管机构传送资料,用于上述各项用途;
(h) 与上述用途相关的其他附带业务目的。
(a) 当该披露为履行我们在提供您所要求的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或相关义务所必需时;或
(b) 向我们所委聘、以执行上述目的相关职能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代理商及其他机构披露。
依赖合法利益例外
a)侦测及防止欺诈;
b) 侦测及防止服务被滥用;
c) 进行网络分析以防止欺诈及金融犯罪,并执行信用分析;
d) 收集及使用公司发放设备中的个人资料以防止资料外泄。
即使您与我们的关系(例如基于合同)已终止或以任何形式发生变更,上述所列之用途在合理期间内仍可能继续适用。
撤回您的同意
查阅与更正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的保护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个人资料的保留
个人资料跨境传输
数据保护负责人
名字:Chen Khian Hin
联络电话:6591268564
电邮地址:support@chen-sginvestors.com
本通知的效力与修订
生效日期: 2025年6月14日
最后更新: 2025年6月14日